证券代码:688662 证券简称:富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9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24 年合伙人持股计划未解锁股份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4年合伙人持股计划未
解锁股份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4年合伙人持股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持股计划”)未能解锁的893,100股(调整后)公司股份进行回购注
销,回购价格为11.54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按实际天数计算)之和。本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和 2024 年 7 月 26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 2024 年合伙人持股计划。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2024 年 7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持股计划》”)的规定,本次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
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2024 年 9 月 2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
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合伙人持股计划”证券账户(B886706190),过
户价格为 15.00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合伙人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合伙人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公告》(公告编号:
派,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
份,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00 元(含税),每 10 股以资本公积转增
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持股计划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 1,786,200 股,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56%。
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公司 2024 年合伙人持股计划未解锁股份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
案》,公司拟回购注销本次持股计划未能解锁的公司股份 893,100 股(调整后),
回购价格为 11.54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按实际天数计算)之和。本次回
购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本次回购注销相关股份的情况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本次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3期解锁,锁定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
个月,均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每
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40%、30%、30%,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
据公司业绩指标和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本次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业绩考
核目标具体如下:
业绩考核目标
解锁期 考核年度 营业收入(A) 净利润(B)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目标值(Bm) 触发值(Bn)
第二个解锁期 2025 年 6.00 亿元 5.80 亿元 5,000 万元 4,800 万元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解锁比例(X)
A≥Am 或 B≥Bm X=100%
An≤A
A<An 且 B<Bn X=0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员工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
依据。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35亿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369.36万元,本次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设定的公司层
面业绩考核要求未达成,该解锁期对应的标的股票不得解锁。因此,公司拟对本
次持股计划未能解锁的股份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注销数量及价格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2,290,000股(调整前)公司股票已于2024
年9月26日通过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合
伙人持股计划”证券账户(B886706190),过户价格为15.00元/股。
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后的股本(88,218,814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
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基于此,本次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对应的公司股票由687,000股变为
相应调整,具体计算如下:
P=P0÷(1+n)=15.00÷(1+0.3)≈11.54元/股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本次持股计划购买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n为每股的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本次持股计划购买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
综上,根据《持股计划》相关规定,本次需回购注销股票总数为893,100股
(调整后),回购价格为11.54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按实际天数计算)之
和。
(三)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动(+/-)
(股) 比例(%) (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0
无限售条件股份 114,705,644 100 -893,100 113,812,544 100
总计 114,705,644 100 -893,100 113,812,544 100
注:公司最终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
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未解锁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
响,亦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如下:
司股东会审议外,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持股计划》相关规定。
《证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持股计划》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公司尚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办理本次回购注
销的股份注销登记及减少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六、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