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柏新材: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8-19 00: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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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健全
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
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
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
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和规范运行,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
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
司远期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情况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的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
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
 导、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和董事会办公室组成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具体
 实施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小组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
 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及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6 年-2028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
 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营业收入增长率(A 基数,以 2023~2025 年营
                                  业收入平均值为基数)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目标值              触发值
                                 (Am)             (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6 年             45%             35%
    第二个归属期    2026 年~2027 年         200%           173%
    第三个归属期    2026 年~2028 年         360%           315%
   注: 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所披露的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按照以上业绩考核目标,各归属期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与相应归属期公司业绩
 考核指标的实际完成情况相挂钩。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确定方法如下: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情况                 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X)
                    A≥A 基数×(1+Am)                   X=100%
对应考核年度实际完成的
              A 基数×(1+An)≤A<A 基数×(1+Am)    X={A/[A 基数×(1+Am)]} ×100%
  营业收入(A)
                   A<A 基数×(1+An)                     X=0%
    各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
 若任一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未满足/未完全满足对应批次设定的业绩考核条件,
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部
分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
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P)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个人层面考核结果       S≥80    80>S≥70   S<70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P)     100%     5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P)。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
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六、考核期间与考核次数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6-2028 年三个会计年度。公司
将分别在 2026 年、2027 年、2028 年会计年度届满后对公司在对应考核时间区间
完成的业绩进行总体考核评价。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
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考核报告确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归属以及归属比例。
  八、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工作日内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其
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对考核结果进行最终确定。
 (二)考核结果归档
录,须考核记录员签字。
部负责统一销毁。
  九、附则
 (一)本办法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
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
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自本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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