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212 证券简称:智新电子 公告编号:2026-048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7日召开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期货和外汇衍生品套期
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和《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制定
《期货和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正常
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
币3,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该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现
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因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存在使用外币结算的现实需求,为有效规
避和防范外汇市场汇率波动带来的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财
务稳定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规模等因素,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实
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
汇期权、货币互换、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及上述产品组合等套期保值产品,具
体以公司与相关机构签署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协议约定的适用范围为。
(二)交易场所/对手方
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
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且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不得
与非正规的机构或个人进行交易,不得进行投机交易。公司境外子公司开展期
货和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应当遵守当地法规要求。
(三)交易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涉及币种限于公司经营业务所使用的结算
币种,包括英镑、欧元、美元、日元、越南盾等币种。
(四)交易额度及授权期限
公司结合自身业务实际情况,预计开展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
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交易金额在授权范围及
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额度在授
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若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有效期自
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
(五)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所
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业务背景,与收付款时间相匹
配,不会对公司的资金流动性造成影响。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及风险管理措施
(一) 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
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
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依然存在以下风险:
场价格波动导致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控制制度执行不到位、人员操作不当或专业能力不足,可能引发操作风险。
法按约定实现套期保值效果以对冲实际汇兑损失,从而给公司造成损失。
已办理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因现金流错配导致的延期交割风险。
(二)风险管理措施
目的,不得从事超出经营实际需要的复杂外汇衍生品交易,不以套期保值为借
口从事外汇衍生品投机。
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
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保值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与隔离措施、内部风
险管理、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严格控制可能存在的交易风险及内部控制
风险。
健且资信良好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审慎核查签订的合约条款,
跟踪评估交易对手方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业务和风险状况及经营
情况,防范可能存在的交易违约风险及法律风险。
的可行性及必要性,保证交易业务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并持续跟
踪市场情况,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上报风险评
估变化情况并提出可行的应急止损措施,以最大程度防范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
险。
进行监督检查。
四、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经营为基础,在保障日常运营流动资金
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合理运
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提升
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
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
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以真
实、公允地反映业务情况及其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
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
管指引第1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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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