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28 证券简称:强达电路 公告编号:2026-042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140 号),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强达电路”)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1,884.4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8.1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4]10208 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
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制定了《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
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
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24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福永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同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通强达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
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
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
履行。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投 募集资金实际使
序号 项目名称
资总额 用总额
南通强达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96 万平方
米多层板、HDI 板项目
小计 45,320.41 48,949.00
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总额包含现金管理和利息收益
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 账户状态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福永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福永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景田支行
合计 0.1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并
办理了专项账户注销手续。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时,余额合计为 0.17 元,
此余额为账户注销时结算产生的利息收入,在注销账户时已将其全部转入公司
银行基本账户。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前述募投项目节余募
集资金低于 500 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 5%,可以豁免履行董事会审
议及保荐机构发表意见程序。
募集资金账户注销后,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通强达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
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