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03 证券简称: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0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 年 8 月 18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柳州市北雀路 117 号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910 会
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73.038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卢春宁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议案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序号 当选
(%)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议案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序号 当选
(%)
独立董事的议案
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序号 效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序号 效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2 所涉及的每个子议案即 1.01、2.01、2.02 均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国威、胡彬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及
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