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212 证券简称:智新电子 公告编号:2026-036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发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议案内容及表决均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和《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
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6 人。
董事张松旺、常成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6 年
上半年的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6 年半年度报告》和《2026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和《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无。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王先鹿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松旺先生任职期限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名王先鹿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同行业整体薪酬水平,拟定公司独立董事的年度
津贴标准为税前人民币 60,000 元/年,按季度支付。
上述提名独立董事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独
立董事任命公告》。
本议案已由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无。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公司 2026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6 元人民币现金。鉴于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4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决定和授权,公司董事会拟对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
格予以相应调整,回购价格由 4.16 元/股调整为 4.124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
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议案已由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无。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鉴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
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根据《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公司将对该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2,000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并
注销,回购价格为 4.124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
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定向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本议案已由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无。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
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根据《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公司将对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2,000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并注销。本
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10,610 万元减少至 10,608.80 万元,总股
本相应减少至 10,608.80 万股。
因注册资本及股本变化,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以
登记机关备案的信息为准。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人员负责办理章程备
案、营业执照换领、减少注册资本等工商变更登记事宜,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变更登记事宜办理完毕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
于拟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无。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期货和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有效防范和控制
风险,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5 号——交易与关联交
易》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制定《期
货和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期
货和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无。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计划在
保证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不影响
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预计开展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
民币 3,0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的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交易金额在授权范围及期
限内可循环使用。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额度在
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若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有效期自
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
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无。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 2026 年 9 月 2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
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无。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暨书面审核意见;
(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决议。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