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91 证券简称:惠云钛业 公告编号:2026-052
债券代码:123168 债券简称:惠云转债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4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均含本数)的
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若公司未
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36个月内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予以注销。本次回
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7)。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在
股份回购期限内按照《回购报告书》妥善实施股份回购计划。
三、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具体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主
要内容如下:
公司本次回购专项贷款业务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等要求,并符合银行
按照相关规定制定的放款政策、标准和程序。
四、其他说明
本次取得《贷款承诺函》可为公司回购股份提供融资支持,具体贷款事宜以
公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等相关协议约定为准。
公司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本次回购股
份方案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回购股份数量等以回购期限
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
次回购方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五、备查文件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
特此公告。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