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电缆: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8-18 19: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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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26-041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股东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1),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厦门象屿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屿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博时资本-厦门象屿集
团有限公司-博时资本博创 15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
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1,670,01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 1%。
   公司近日收到象屿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结束暨减持实施结果告知
函》,截至 2026 年 8 月 17 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象屿集团及其一致行
动人未减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 2026 年 8 月 17 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2026 年 5 月 18 日
至 2026 年 8 月 17 日)。在减持计划期间内,象屿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减持其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象屿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减持公司股份,持股情
况未发生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象屿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规定。
股份,不存在违反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
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结束暨减持实施结果告知函》。
   特此公告!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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