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双鹤: 华润双鹤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8-18 19: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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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062   证券简称:华润双鹤   公告编号:临 2026-056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的原因:鉴于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4 名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回购注
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0,059 股。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股)       注销股份数量(股)            注销日期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一)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披露的
《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21)。
  (二)2026 年 6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40),就本
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程
序。在约定的申报时间内,无债权人申报债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
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2 年 12 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 4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三个
解除限售期因绩效考核结果未达到全部解除限售要求,公司董事会
审议同意回购注销 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共计 10,059 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 4 名激励对象,拟回购注销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合计 10,059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
励限制性股票 347,064 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
B884648689),并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对上述 4 名激励对
象持有的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0,059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
户手续,预计该部分股份将于 2026 年 8 月 21 日完成注销。注销完成
后,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回购注销价款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8 日实施了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上述 4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因暂未实施回购注销,所取得的现
金分红已由公司持有,回购价格无需调整,回购资金总额仍为约 6
万元,具体详见公司 2026 年 3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
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26-021)。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证券类别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57,123     -10,059         347,064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038,225,388           0   1,038,225,388
   合计          1,038,582,511     -10,059   1,038,572,452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
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
规定和公司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
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
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
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
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
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发表以下结论性意见: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递交回购注销申请等法律程序,公司尚需依法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
后续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 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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