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99 证券简称:英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
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
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
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方真健先生、
王光明先生、陈海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金月华女
士、陈光明先生、徐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
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中
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且独
立董事候选人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进行审议。经股东会
审议通过后,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将与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
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务。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方真健先生:男,中国国籍,1971年3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工商管理专业,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第四届全国冷冻空调设备标
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制冷学会理事会理事。1993年9月至2002年7月,任新
昌制冷配件总厂第一分厂技术员;2002年7月至2004年10月,任新昌县晶鑫精密机
械配件厂总经理;2004年11月至今,历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方真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0,072,956股,直接持股比
例为43.28%;方真健先生为公司股东安吉英睿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安吉英睿特”)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安吉英睿特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人,方真健先生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海萍女士系夫妻关系,是公司的共同实际
控制人;除此之外,方真健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
司的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方真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
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
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王光明先生:男,中国国籍,1970年2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工商管理专业,高级会计师。1990年8月至1995年10月历任新昌制冷配件
总厂、三花集团财务科科长、财务处处长。1995年10月至2001年11月,历任三花
不二工机有限公司总务部部长、总会计师;2001年12月至2006年1月,任浙江三花
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2006年2月至2007年7月,任三花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投资负责人;2008年9月至2013年12月,任上海宏易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
事长;2009年5月至今,任上海裕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11年6月
至今,任苏州宏正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12月至今,任深圳晶华显
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3年1月至今,任深圳市瑞晋投资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2016年8月至今,任浙江元盛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6年12月至今,
任上海眼视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9月至今,任浙江丰岛食品股份有
限公司非独立董事;2017年10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2025年8月11日至今,任
浙江英睿机电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9月至2025年5月,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王光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3,714,344股,直接持股比
例为18.22%,未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王光明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
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光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禁止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
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陈海萍女士:女,中国国籍,1971年11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
历,会计学专业。1992年6月至1999年12月,任新昌制冷配件总厂第一分厂职员;
配件厂负责人;2017年11月至今任新昌县晶鑫精密机械配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公司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陈海萍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陈海萍女士与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方真健先生系夫妻关系,是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
陈海萍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海萍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禁止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
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光明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58年5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
历,教授职称,现任浙江省制冷空调行业协会会长、中国制冷学会监事。1986 年1
月至2021年5月,就职于浙江大学,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制冷技术选择委员会委员、国际制冷学会热力学与传递过程(B1)
委员会副主席、浙江省制冷学会理事长、浙江省制冷与低温技术重点实验室主任、
浙江大学制冷与低温研究所所长,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机电与能源工程学院院
长;2017年7月至2023年7月担任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6月至2022年8月担任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7月至2025年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陈光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陈光明先生与
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陈光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
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
形。
徐俊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8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
教授职称。2013年至今历任西安交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讲师、副教授、博士生导
师;2023年8月至今,任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2月至今,
任陕西数智锂云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徐俊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徐俊先生与其他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徐俊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
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金月华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
历,1999年9月至2005年9月,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财经学院讲师;2002年7月至
州电子科技大学经济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19年5月至2023年5月,任杭州电
子科技大学计划财务处处长;2023年5月至今,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审计处处长,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金月华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金月华女士与
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金月华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
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
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