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86 证券简称:沃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3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沃特股份”)于 2026 年 8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1.5 亿元(含 1.5 亿元)的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2026 年 8 月 18 日起,最晚不超过 2027
年 8 月 17 日,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78 号),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6,630,036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9,999,989.68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7,852,395.6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中喜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出具《验资报告》(中喜验
资 2023Y00046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开立了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根据《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预案》,并结合公司实际的募集资金净额,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总额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总部基地及合成生物材料创新中心建
设项目
合计 136,986.79 119,583.62 58,785.24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36,324.42 万元,募
集资金余额为 23,089.59 万元(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8 亿
元(含 1.8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2025 年 8 月
上述期间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0.66
亿元。截至 2026 年 8 月 5 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6 日披露的《关于提前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6-031)。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
及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公司
募投项目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通过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方式,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2026 年 8 月 18 日起,最晚不超过 2027 年
动使用。该资金将用于生产经营,到期将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
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项目建设进度。
四、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为减少财务费用,提升资金周
转效率,拟使用总额不超过 1.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目前
一年期央行公布的 LPR 贷款利率 3%计算,若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时间达十二个月,预计可以节约财务费用约 450 万元(仅为测算数
据,不构成公司承诺,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
补充流动资金,可进一步降低财务费用,优化财务结构,提升经营效益,促进公
司业务发展,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利益。
五、公司承诺与说明
还到募集资金专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
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归还全部补流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②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③仅
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
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的交易;④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
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1.5 亿元(含
最晚不超过 2027 年 8 月 17 日,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事项符合《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沃特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保荐人对沃特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