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众传媒: 公司关于参与投资基金的进展情况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8-18 19: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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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027     证券简称:分众传媒         公告编号:2026-043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基金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
晰,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基金情况概述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分众
鑫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作为联席普通合伙人、上海分众鸿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作
为有限合伙人分别认缴出资 100 万元、14,900 万元人民币参与投资由北京恒盈元
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执行普通合伙人的兰溪分众恒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基金”),并签署了相关协议。后续合伙企业完
成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取得了《营业执照》,并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
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
备案手续,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备案编码:SCM272)。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4 月 28 日、2018 年 4 月 19 日刊登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进展情况
  鉴于合伙企业原定存续期限已届满,经执行普通合伙人提议,由合伙人会议
决议,基金各合伙人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修改原《合伙协议》约定的工
商期限和作为私募基金的存续期,即合伙企业的工商期限延长至 2029 年 2 月 11
日到期,合伙企业作为私募基金的存续期延长至 2028 年 2 月 11 日到期;同时,
各方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在合伙企业存续期延长范围内,不再依照原《合伙协
议》的约定收取管理费。除前述事项外,基金管理模式、收益分配、退出机制等
均保持不变。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议程序,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
会、股东会审议,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公司将密切关注合伙企业的管理、投资决策及投后管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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