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235 股票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7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风险提示: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晟世天安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晟世天安”)持有公司股份数 92,291,534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15.92%,质押股份数 92,291,534 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
比例达到 100%,晟世天安本次质押股份是并购贷款的质押担保,本次股份质押
无平仓线,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 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涉及以下哪种情形:
?股份质押 □股份冻结 □股份拍卖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晟世天安的函告,获悉其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办理了
股票质押业务,相关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 是
是
控股股 否
占其所 占公司 否
东或第 为
本次质押数 持股份 总股本 为 质押起始 质押到 质押用
股东名称 一大股 补 质权人
量 比例 比例 限 日 期日 途
东及其 充
(%) (%) 售
一致行 质
股
动人 押
至质权
人申请 国民信托 并购贷
晟世天安 是 92,291,534 100 15.92 否 否 2026-8-14
解除质 有限公司 款担保
押为止
合计 92,291,534 100 15.92 否 否
备注:2025年12月4日,林旭曦女士和张杰先生与晟世天安签署了《关于厦门安妮股份
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张杰先生与晟世天安签署
了《关于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之表决权放弃协议》。林旭曦女士和张杰先生通过协议转让
方式分别向晟世天安转让公司股份86,669,683股非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5%)、
下之日起,张杰先生同意放弃所持上市公司28,871,643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股东变更为晟世天安。本次股份质押是晟世天安为完成上述股份转让对应的融资安排,系按
照国民信托有限公司并购贷款风控要求办理的合规担保举措,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
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晟世天安所持有的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本次质 已质押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未质押
持股 押前质 股份限 占已质 占未质
股东 持股数量 质押股份数 持股份 总股本 股份限
比例 押股份 售和冻 押股份 押股份
名称 (股) 量 比例 比例 售和冻
(%) 数量 结、标 比例 比例
(股) (%) (%) 结数量
(股) 记数量 (%) (%)
(股)
(股)
晟世
天安
合计 92,291,534 15.92 0 92,291,534 100.00 15.92 0 0.00 0 0.00
二、 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企业名称 北京晟世天安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一街 10 号院 1 号楼 10 层 1003
法定代表人 李宁
注册资本 6,357.025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2335534055W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组织文化艺
术交流活动;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
经营范围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
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
口;软件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
活动。)
主要办公地点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一街 10 号院 1 号楼 10 层 1003
晟世天安的主营业务行业智算及具身智能产业应用。
单位:万元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6,217.12 94,246.09
负债总额 31,593.75 47,614.09
营业收入 107,953.03 59,048.31
净利润 7,066.24 3,508.6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资产负债率 68.36% 50.52%
流动比率 140.42% 162.74%
速动比率 75.83% 65.4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晟世天安当前各类借款总余额合计为 44,780.00 万元,
其中未来半年内需偿付的上述债务金额为 1,333.34 万元,未来一年内需偿付的
上述债务金额为 43,280.00 万元。晟世天安最近一年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
约记录,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
诉讼或仲裁情况,信用状况良好,有可利用的融资渠道及授信额度,不存在偿债
风险。
融资而进行的质押担保,不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预计还款资金来源为自
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理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的情况。
的信托贷款合同相关要求条件。控股股东晟世天安及其实际控制人李宁具有较强
的履约能力及资金偿付能力,本次股份质押无平仓线,不存在平仓风险。
联交易、担保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也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
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股份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
控制权发生变更,对公司经营管理、公司治理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 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事项的变动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