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尔科技: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8-18 19: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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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2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为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世纪
证券”),世纪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期限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止。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行的需要,公司近日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签订保
荐协议,聘请长城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
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
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自公司与长城证券签署保荐
协议之日起,世纪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长城证券承接,世纪证券不
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责任。长城证券已委派保荐代表人赵宇先生、彭俊先生共
同负责公司的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对世纪证券及其项目团队在此前的发行保荐和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
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保荐代表人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赵宇先生: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学硕士,作为项
目主要成员曾先后主持或参与了万达商业、哈药股份、人民同泰、易成新能、科
思科技、哈药集团、莱尔科技、华尔科技、川金诺、豪鹏科技等多家企业的改制
辅导、IPO、再融资、并购重组、持续督导等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从业经
验,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
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彭俊先生:保荐代表人,法律职业资格,法学硕士,曾负责或参与科思科技、
中马传动、吉华集团、佩蒂股份、哈药集团、上海河图、祥源文旅、莱尔科技、
华尔科技等多家企业改制辅导、IPO、并购重组、再融资等项目;具有丰富的投
资银行从业经验,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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