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73 证券简称:凌玮科技 公告编号:2026-74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广州
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
五次会议于 2026 年 8 月 18 日在公司总部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8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微信通知等方式送达给各位独立董事。
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人,实到独立董事 3 人,会议由独立董事刘慧芬女士召
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
案》。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内(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核
查,并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意见:
(一)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
的关联交易资金往来,程序合法、定价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
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的对外担保情形。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6 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2026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
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有关规定,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存放和使用的情形。
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6 年半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为更好地回报股东,董事会从公司的实际情况
出发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符合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
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
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
期货业务从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往
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
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聘任其为公司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
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五次会议决议》之签署页)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签名:
刘慧芬 成群善 李红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