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206 证券简称:彩客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6
河北彩客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为积极履行股东回报义务,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河北彩客新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综合考量当前经营发展状况与未来
现金流安排,在保障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依据《公司章程》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拟定了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具体
内容如下: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6 年 8 月 18 日披露的 2026 年半年度报告(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公司不存在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上市公司未
分配利润为 436,821,704.70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71,546,227 股,以未分配利
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 元(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
金红利 35,773,113.50 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
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
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6 年 8 月 17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会审议结果为准。
三、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第一百六十五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稳定
合理投资回报,充分考虑和广泛听取独立董事和股东的要求和意愿。
(二)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分配股利,在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
分配。
(三)利润分配的间隔期间
原则上公司每会计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但存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或
当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负数等特殊情形除外;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
求情况下,公司会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如必要时,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
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四)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及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
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现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
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半
年度利润分配按有关规定执行);
(4)公司未来 12 个月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①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实
施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3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②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
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
但公司发生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后,现金分红方案经股东会审议
通过的,公司可以进行现金分红。
在满足发放现金股利的条件时,公司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当
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具体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
经营情况拟定,提交股东会审议决定。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
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 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第(3)项规定
处理。
(五)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若公司快速成长,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
益时,可提出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为:
(一)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提出,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
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
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
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
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二)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股东会应依法依规对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表决。股东会对
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
问题。
第一百六十七条 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可以调整利润分配政
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
策的议案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并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股东会审议调
整利润分配政策相关事项的,应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股东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时,应充分听取社会公众股东意见。
四、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或相关主体作出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公开承诺,相关承诺未履
行完毕。
因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制定了
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公
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
(公告编号:2025-021),以及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5 日在北
红回报规划的公告》
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招股说明书》
“第四节 发行
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述规划及承诺进行利润分配,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
规划及承诺正在履行中。
五、其他
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策程序通过后 2 个月内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一)《河北彩客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
次会议决议》
(二)
《河北彩客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河北彩客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