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约锁
债券简称:19 深圳能源绿色债 01、 债券代码:1980049.IB、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
变动的
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债权代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六年八月
契约锁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2018 年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绿色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深圳能源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
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权代理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国泰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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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人员变动的原因和依据
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李倬舸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倬舸先
生因工作调整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离任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副总裁职
务。李倬舸先生原定任期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李倬舸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公
司董事会收到时生效。截至发行人公告日,李倬舸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
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李倬舸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
进行。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李英峰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
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盛杨怿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与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故发行人的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同
步变更为盛杨怿。
上述人员变动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新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盛杨怿,女,1983 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曾任深圳市福田区发
展研究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处长,中
共深圳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处长。现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盛
杨怿女士担任副总裁期间不分管公司经营业务。
(三)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人:盛杨怿女士
电话:0755-83684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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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755-83684128。
电子邮箱:ir@sec.com.cn。
通信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北塔楼 40 层
二、影响分析
根据发行人公告,相关人事变动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
产生不利影响。上述人事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国泰海通证券作为“19 深圳能源绿色债 01”
“19 深能 G1”债券债权代理人,
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债权代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
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出具本债权
代理事务临时报告。
国泰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
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债权代理协议》等规定和
约定履行债券债权代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三、债权代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债权代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债权代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刘佩榕
联系电话:0755-23976327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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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动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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