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罗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专项审核报告
专项审核报告
众会字(2026)第 12152 号
上海罗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上海罗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曼股份”)2024 年度和
债表,2024 年度和 202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
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出具了众会字(2025)第 03681
号和 2026 年 4 月 2 日出具了众会字(2026)第 02968 号审计报告。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罗曼股份 2023 年度的财务报表,并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4)第 2459 号审计报告。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罗曼股份 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 管理层的责任
罗曼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
《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等
要求编制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核查资料是罗曼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
任是在实施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罗曼股份管理层编制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提出鉴证结论。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罗曼股份编制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发表审核意见。
三、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非经
常性损益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审核会
计记录等我们认为有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核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
专项审核意见提供了基础。
四、 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罗曼股份 2023 年度、2024 年度和 2025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
大方面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
《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罗曼股份 2023 年度、2024 年度和 2025 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五、 报告使用限制
我们提醒本专项审核报告的使用者关注,本报告仅供罗曼股份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时使用,未经我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 1:上海罗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附件 2:上海罗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附件 3:上海罗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华斌
中国注册会计师 董志鹏
中国,上海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