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6-059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全体股
东派发现金红利,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
金转增股本,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7,426,623.23 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
购专户中的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
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授权,本次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即可实施。
一、公司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 2026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实现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3,435,666.00 元,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
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776,306,268.07 元。为进一步回馈投资者对公
司的坚定支持,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提振投资者的持股信心,维护公司价值及
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
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
案如下:
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算),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0 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共计
相关规定,回购专户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
司回购专户中的 18,672,913 股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
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
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按照“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的原则实施分配。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通过后即可实施。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股东会授权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均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提条件和金额上限的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公司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2)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
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3)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4 日召开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本次中期利润
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
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的原则,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
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
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