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6-072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
金河制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河制药”)生产经营资金需要,促进金河
制药长远稳健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东晓先生和路牡丹女士控制的内蒙古金河
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河建安”)拟向金河制药提供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 2,000 万元借款,实际借款金额以签署的借款协议为准,借款期限 1 年,
以金河制药实际借款之日起计算,年利率根据金河建安融资平均成本确定为不超
过 3.50%。公司及金河制药无需向金河建安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
担保。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东晓先生、李福忠先生、王志军先生和路漫漫先生均已回避表决。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制人、董事长王东晓先生和实际控制人路牡丹女士控制的企业,实际控制人、董
事王志军先生为王东晓先生和路牡丹女士之子,实际控制人、董事路漫漫先生为
路牡丹女士之弟,董事李福忠先生担任金河建安董事,因此与金河建安构成关联
关系。金河制药接受金河建安提供的借款构成关联交易,该交易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次
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本议案
已经公司 2026 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董事
会授权管理层在借款实际发生时,与交易对方签署相关协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新坪路 81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2,07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有军
成立日期:2002 年 7 月 11 日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土木工民工程、承揽承包建筑房屋、装璜,市政
工程施工。一般经营项目:无
王东晓先生持有金河建安 82%的股权,路牡丹女士持有金河建安 18%的股
权。金河建安实际控制人为王东晓先生和路牡丹女士。
金河建安成立于 2002 年 7 月 11 日,注册资本 2,070 万元,金河建安自成立
以来主要从事建筑安装施工业务,运行状况良好。经查询,金河建安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
金河建安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东晓先生和实际控制人路牡丹女士控
制的企业,实际控制人、董事王志军先生为王东晓先生和路牡丹女士之子,实际
控制人、董事路漫漫先生为路牡丹女士之弟,董事李福忠先生担任金河建安董事,
因此与金河建安构成关联关系。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6 年 1-6 月
资产总额 20,562.67 17,092.90
负债总额 6,971.73 3,346.40
净资产 13,590.94 13,746.50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6 月 30 日
营业收入 8,906.69 5,026.40
利润总额 591.22 393.90
净利润 433.67 373.80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金河建安向金河制药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借款,实际借款金额
以签署的借款协议为准,借款期限 1 年,以金河制药实际借款之日起计算,年利
率根据金河建安融资平均成本确定为不超过 3.50%。公司及金河制药无需向金河
建安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经双方平等协商,金河建安对金河制药提供借款的年利率根据金河建安融资
平均成本确定为不超过 3.50%,具体利率以交易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借款在实际发生时,由交易双方签署相关协议,借款总额及利率不超过审议
标准。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金河建安向金河制药提供借款,借款利率以金河建安融资平均成本确定
为不超过 3.50%,且无需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体现了公司关联方对金河制药业
务发展的支持,有利于金河制药的长远发展。本次关联交易旨在满足金河制药生
产经营的资金需要,相比其他融资方式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便捷性,有利于提高
金河制药融资效率。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及
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现金流量、会计核算方法及独立性等方面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
因此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关联方(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
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11,464.90 万元(含税)。
八、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6 年 8 月 17 日召开了 2026 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一致同意将《关于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第七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发表如下审查意见:为更好地支持金河制药业务的发展,
金河建安向金河制药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借款,实际借款金额以签
署的借款协议为准,其年化利率为不超过 3.50%,定价遵循了公平、合理、公允
的原则,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及金河制药就本次借款无需向金河建安提
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本次接受金河建安借款而产生的关联交
易,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
易事项时,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九、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