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77 证券简称:华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0
债券代码:111018 债券简称:华康转债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根据《华康股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 116 名、预留
授予的 25 名激励对象中,共有 9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再符合激励条件;
有 2 名激励对象发生第八章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上述
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34.64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
予价格回购。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 注销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6 日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本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 116 名、预留授予的 25 名
激励对象中,共有 9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有 2 名激励
对象发生第八章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上述人员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34.64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
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
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
保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6 月 2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华康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
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公司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
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况。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回购注销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主动辞职、合同到期不
再续约、公司裁员等原因而离职的,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离职前
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激励计划》第八章的相关规定,……(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
情形: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
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
回购。
鉴于本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 116 名、预留授予的 25 名激励对象中,共有 9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有 2 名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二)
条规定情形之一。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上述人员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34.64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
格回购。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股份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合计 11 名,
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 34.64 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
制性股票 327.41 万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
海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上述限
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 2026 年 8 月 21 日完成注销。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类别 本次变动前(股)
(股) (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 3,620,500 -346,400 3,274,1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299,429,678 — 299,429,678
合计 303,050,178 -346,400 302,703,778
四、回购注销后公司相关股东持股比例变化
变动前持
变动前持股数 变动后持股数量 变动后持股
股东名称 股比例
量(股) (股) 比例(%)
(%)
陈德水及其一
致行动人
曹建宏 15,691,335 5.18 15,691,335 5.18
五、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
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浙江华康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
协议书》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
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
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华康股份本次回购注销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规
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华康股份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程
序,并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华康股份尚需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相关规定办理减资及股份注销手续,并依法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