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核
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于 2026 年 8 月 15 日届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满
足情况以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拟解锁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在考核年度内考核结果均为良好及以上且符合
其他解锁条件,拟解锁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