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港”或“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2026 年修订)》
(202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1490 号)予以注册,公司由主承销商华
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向特定
对象发行了 505,617,977 股 A 股股票,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7.12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 360,0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3,207.63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 356,792.37 万元。截至 2024 年 4 月 22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致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验证确认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致同验字(2024)
第 450C000120 号)。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
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在账情况
截至 2026 年 7 月 31 日,2024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存储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承诺 累计使用募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使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号 投资金额 集资金 余额 用进度
北 海港铁 山港 西港区
号泊位工程
北 海港铁 山港 西港区
防 城港粮 食输 送改造
工程(六期)
合计 356,792.37 252,745.46 105,783.62 70.84%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本次涉及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北海港铁山港西港区北暮作业区南 4
号南 5 号泊位工程,该募投项目原计划于 2026 年 12 月 31 日整体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
截至目前,该项目码头水工工程及后方陆域配套工程已完成工程交工验收;
仓库工程已完成 90%,预计 2026 年 9 月完工;后方陆域码头设备正在开展施工,
仓库工程设备正在开展招标工作。该募投项目配套的进出港公共航道及疏港交通
设施因统筹安排的原因未按期开工,导致公共航道工程建设进度滞后,为避免项
目完工时航道不具备通航条件,公司相应延长了施工工期,并同步调整设备安装
排期。同时,因南 4 号南 5 号泊位工程含危险品泊位,对安全、消防、危废处置、
环保和应急管控等配套设施的建设标准要求更高,消防及安全竣工验收手续涉及
港口管理、海事、消防、环保等多部门联合评定,审批环节多、协调周期长,预
计专项验收工作整体耗时较长,无法按照原计划时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根据目前实际项目建设情况,经审慎评估,公司计划将该募投项目整体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8 年 6 月 30 日。
(二)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措施
为了保障该项目在后期能按时推行,公司将加强项目建设管理,配备专业项
目管理团队,制定详细工程进度计划,明确各个阶段建设任务的起止时间,并选
派技术骨干驻场监造对设备制造质量及进度进行监督把控,严格按照进度计划落
实各项建设任务。此外,公司将提前做好风险管理,及时分析和评估可能出现的
风险,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确保项目按期推进,同时积极对接主管部门,建立
有效沟通机制,加快推进项目竣工验收专项工作。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
的客观审慎决定,是为了更好地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和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
仅调整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没有实质性变更,
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募投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主要投资
内容等的变更,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发展规划。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关于审议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该募投项目整体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 2028 年 6 月 30 日。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通过了《关于审议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认为:
公司本次延期仅涉及北海港铁山港西港区北暮作业区南 4 号南 5 号泊位工
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调整,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没有实质性变更,
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内容、投资方向及投资总额。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
《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保荐代表人:
詹梁钦 杨柏龄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