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5 证券简称:裕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0
债券代码:123144 债券简称:裕兴转债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8 月 17 日的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已于 2026 年 7 月 29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建新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含委托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71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
份 86,944,0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1603%。其中:出席(含委托出席)本次股
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3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71,055,10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9278%;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
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68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5,888,903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325%。
出席(含委托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 168 人,代表公司
有表决权的股份 15,888,9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325%。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提案 提案 表决 股数 股数 股数 股数 表决
编码 名称 分类 (股 比例 (股 比例 (股 比例 (股 比例 结果
) ) ) )
《关
于董
总表
事会 74,69 86.04 12,04 13.88 62,80 0.072 139,3 0.037
决情
提议 3,203 74% 8,700 02% 0 3% 00 1%
况
向下
修正
审议
通过
兴转 中,
债” 中小
转股 股东
,103 96% 8,700 16% 0 7% 00 7%
价格 的表
的议 决情
案》 况
《关
于终 总表
止部 决情 0 0%
分募 况
投项
目及
其 审议
中, 通过
部分
中小
募集 81.61
股东 0 0%
资金 8,203 8% ,700 45% 00 5%
的表
用途
决情
的议
况
案》
《关 总表
于调 决情 0 0%
整申 况
请银
行授 审议
信额 通过
中,
度方
中小
式的 12,97 81.64 2,520 15.86 396,5 2.495
股东 0 0%
议 1,703 % ,700 45% 00 5%
的表
案》
决情
况
提案 1.00 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指派的陈旭楠、谢梦兰律师现场见证,并
为本次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其结
论意见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
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