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418 证券简称:苏轴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8
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4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中期报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
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
管办法(试行)》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2026 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8 月 17 日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bse.cn)披露的《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49)《2026 年半年度
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50)
。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衡会所”)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
系或其他影响其独立性的事项,天衡会所具有长期担任国内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经
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勤勉尽责、公允
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鉴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衡会所为公司 2026 年度
审计机构。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8 月 17 日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同时促进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提请股东会
在方案权限内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
授权有效期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8 月 17 日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6-052)。
鉴于公司董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因委员作为
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及薪酬兑现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依据天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的 2025 年度公司经营成果,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
会基于《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的综合考评,拟定
了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及薪酬兑现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彭君雄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长 2025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及薪酬兑现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依据天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的 2025 年度公司经营成果,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
会基于《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的综合考评,初步
核定了公司董事长 2025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及薪酬兑现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张文华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相关
要求,公司董事会提请于 2026 年 9 月 2 日在苏州高新区鹿山路 35 号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召开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8 月 17 日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
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6-053)。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