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36 证券简称:传音控股 公告编号:2026-017
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而发生
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而进行的相应变
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不会
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会[2026]7号)
(以下简称“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
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本
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
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
(二)变更的时间
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
时间执行变更后的相关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相关规
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
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时间
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
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而发生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
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
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