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第四次专门会议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深圳市凯中精
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2026 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就审议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终止实施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
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公司终止实施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
权的事项已履行现阶段应履行的法定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终止实施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
权的股票期权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为《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第四次专门会议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签字):
刘祥青
独立董事(签字):
冯 艳
独立董事(签字):
王成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