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6-053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担
保是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进行的担保,本次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
率低于 70%。本担保事项主要用于上述公司向银行授信或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
风险可控,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新亚新材料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新亚新材料”)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以下简称
“工商银行”)申请银行授信 1,000 万元,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
保证。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和 2026 年 6 月 5 日分别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及 2025 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及下
属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的融资需
求,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结合 2025 年担保实施情况,公司及
下属公司预计 2026 年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本数),其中对资产负
债率未超过 70%的主体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本数),对资产负
债率超过 70%的主体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本数)。有效期自
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审议相同议案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在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
及授权范围内,本次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已由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负
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
审议。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关于新亚新材料申请银行授信人民币 1,000 万元事项,公司及公司下属全资
子公司深圳市巨潮嵘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工商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新亚新材料将在以上授信及担保范围内向银行申请融资款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限公司
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贵金属价格
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律师费等)。
主合同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四、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新亚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62774729T
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闻明
住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楼村社区第二工业区中泰路 18 号第一栋 1 层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室温固化硅橡胶的技术开发、生产与销售;绝
缘电子硅材料、环氧灌封材料、液体硅橡胶、导热硅脂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化工
产品的销售(不含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物品);其他国内贸易、货物及
技术进出口(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项目和需前置审批的项目)。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财务数据: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深圳市新亚新材料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为 303,182,217.31 元,净资产为 107,726,410.35 元;2025 年度营业收入为
元。
经查询,新亚新材料非失信被执行人。
五、累计对外担保暨担保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落款日,公司对外担保审批额度为 15 亿元,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暨担保进展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10),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新亚中宁新能源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新亚中宁”)贷款本金 2.4 亿元到期未偿还,逾期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
告。
此后,新亚中宁积极筹措资金,于 2026 年 4 月归还本金 1.02 亿元,未偿还
本金余额为 1.38 亿元(即 138,483,333.35 元)。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子公司新增诉讼、达成调解暨逾期事
项签署还款协议的公告》,目前,该笔逾期债务已通过法院调解结案,根据衢州
智造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衢州产投”)向新亚中宁出具的《通知
函》,衢州产投与浙江浙商信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信安”或“新
债权人”)于 2026 年 6 月 16 日签署了《债权转让合同》,将对享有的新亚中宁
全部债权(债权本金为人民币 138,483,333.35 元)及附属担保权利(包括但不
限于质押权、保证债权等)依法转让给浙商信安。新亚中宁就尚欠贷款事项已与
浙商信安正式签署新的《还款协议》,就上述债务重新约定清偿安排:本金最终
还款日延长至 2028 年 6 月 11 日(经新亚中宁申请且新债权人同意可再顺延一年),
期间按月支付利息。
除上述担保及本次担保外,公司(含下属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也无
其他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对外担保被判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等情形。
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有利于满足公司子公司日
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该担保事项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
七、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