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6-053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5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事务所名称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1981年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首席合伙人 李惠琦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44人
注册会计师 1,361人
上年末执业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员数量 461人
师
业务收入总额 26.84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 21.64亿元
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5.68亿元
客户家数 303家
审计收费总额 4.02亿元
司(含A、B股)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
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95家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20
次、自律监管措施14次和纪律处分3次。从业人员中有81名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
处分6次。
致同所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及监管措施,相关处罚
均不涉及影响其作为上市公司审计机构执业资格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何时开始 何时开始 近三年签署
何时成为注 何时开始在
项目组成员 姓名 从事上市 为本公司提 或复核上市公司
册会计师 致同所执业
公司审计 供审计服务 审计报告情况
项目合伙人 倪军 1998年 1998年 2001年 2025年 近三年签署的上市
倪军 1998年 1998年 2001年 2025年 公司审计报告3份
签字注册
会计师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
王云 2022年 2017年 2025年 2025年
司审计报告2份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
质量控制 司审计报告5份,近
李萍 1998年 2000年 2019年 2025年
复核人 三年复核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3份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情况。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
响独立性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
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与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市场行
情协商确定其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等事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同比上一年度无明显增加。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致同所进行了
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
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致同所的
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聘任致同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自
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