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01 证券简称:泰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1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7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 人,注册会计师 1,79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 2025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56 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为 27.64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0.01 亿元。2025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
司年报审计项目 390 家,收费总额 4.78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
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水利、环境和
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家数为 253 家。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
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
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判决信永中和就相
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 0.5%的连带赔偿责
任,金额为 500 余万元。信永中和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
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 05 民初 1736 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
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 01 民初 11、12 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
事责任的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
分 1 次。7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8 次、
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
(二)项目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郝先经先生,199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
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 家。
(2)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蒋红伍女士,200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
质,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挂牌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
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 5 家。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学钰先生,2012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
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
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
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
独立性准则第 1 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
情形。
信永中和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
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
确定。2026 年度审计服务费用拟为人民币 62 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
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
查,认为信永中和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因
此,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 5 票同意、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