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威股份: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8-17 20: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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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59     证券简称: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7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
于2026年8月17日召开了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在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后,公司于同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并聘任
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
下:
  一、第七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包括职
工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具体成员如下:
生、施金霞女士、潘恩海先生(职工董事);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七届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家数均未超过三家,也不存在连任公司独
立董事超过六年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选举产生
了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专门委
员会的成员分别如下:
 专门委员会     主任委员                 委员
战略决策委员会    冷志斌    冷志斌、楼佩煌、殷俊明、张万基、潘恩海
 提名委员会     楼佩煌    楼佩煌、冷志斌、杨正军、殷俊明、吴劲松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吴劲松    吴劲松、殷俊明、施金霞
 审计委员会     殷俊明    殷俊明、吴劲松、唐青松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公司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均过半数且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
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殷俊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情况
  上述人员任期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聘任财务负责
人事项已同时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秘书曹伟伟先生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
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与从业经验,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证券事务代表王兵先生尚未取得董
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参加深交所最近一期举办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
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具体如下:
  电话:0514-86880522
  传真:0514-86880508
  邮箱:ir@yawei.cc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黄海南路仙城工业园
  四、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朱鹏程先生,董事樊军先
生,董事杨建军先生因任期届满离任,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将继续担任公司其他职务。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
诺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鹏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000,996股,樊军先生持有
公司股份882,131股,杨建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
动将继续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
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对朱鹏程先生、樊军先生、杨建军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
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
第七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冷志斌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9年生,研究生学历,研究员
级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江苏亚威机床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兼技术中
心主任。现任亚威股份党委书记、董事长,江苏亚威精密激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江苏亚威艾欧斯激光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Yawei Precision Laser Korea Co.,Ltd执
行董事,江苏亚威创科源激光装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亚威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昆山艾派斯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亚威赛力玛锻压机械有限
公司董事,江苏南高智能装备创新中心有限公司董事,苏州芯测电子有限公司董事,
苏州威迈芯材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
   冷志斌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
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除了与持有公
司6.46%股份股东江苏亚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威科技”)存在关联关
系外,冷志斌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皆不存在关联
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冷志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7,792,321股,占公司
总股本1.21%;持有亚威科技15.93%股份。
   张万基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2年生,大学本科学历,工程
师,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曾任扬州市化工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规划发展部
负责人,江苏金茂化工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投资规划部经理、副总经理,江苏金茂工
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扬州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扬州产发集团”)副总经理,亚威股份董事,江苏金茂化工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董
事、法定代表人,扬州产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中电
科技扬州宝军电子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张万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
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张万基先生为
公司控股股东扬州产发集团副总经理,此外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皆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万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杨正军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5年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
党员。曾任扬州市金融办金融监管处副处长、扬州现代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等职务。现任扬州产发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亚威股份董事,江苏金投融
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扬州产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扬州产投私募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杨正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
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杨正军先生为
公司控股股东扬州产发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此外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皆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正军先生未持有公
司股份。
  唐青松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8年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
会计师,中共党员。曾任扬州工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审计处处长,江
苏金茂工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经理、财务考评部经理、副总会计师,现
任扬州产发集团副总会计师、财务管理部部长,亚威股份董事。
  唐青松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
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唐青松先生与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皆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唐青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施金霞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5年生,大专学历,高级会计
师,中共党员。曾任江苏亚威机床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亚威股份副董事长、
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现任亚威股份党委副书记、董事,日清纺亚威精密机器(江
苏)有限公司董事。
  施金霞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
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除了与持有公
司6.46%股份股东亚威科技存在关联关系外,施金霞女士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
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皆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施金霞女士直接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5,532,426股,占公司总股本0.86%;持有亚威科技7.36%股份。
  潘恩海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9年生,研究生学历,研究员
级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卷板事业部
总经理,亚威股份董事、副总经理。现任亚威股份董事,江苏亚威赛力玛锻压机械
有限公司董事长。
  潘恩海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
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潘恩海先生与
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皆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潘恩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2,842,636股,占公司总股本0.44%;持有
亚威科技2.10%股份。
  楼佩煌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生,研究生学历。历任南
京航空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机电学院党委书记、常
务副院长、校科技部部长、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院长。现任南京航空航天大
学机电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苏州研究院院长、中国机械工程
学会和中国电子学会高级会员、江苏省机器人与智能装备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技
术委员会副主任、江苏省物流自动化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亚威股份独立董事、苏
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楼佩煌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楼佩
煌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
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楼佩煌先生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殷俊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生,会计学博士。历任南
京审计大学会计学院院长、党委书记。现任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商学院会计学教授、
博导、会计与审计研究院院长,亚威股份独立董事,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双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荣获江苏省“333”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
江苏省“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等称号,先后在《会计研究》、《会计研究评
论》
 (美国)等专业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
会科学基金、中国博士后基金等课题多项,获得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江苏省教学成果奖等多项省部级以上科研奖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殷俊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殷俊
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
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殷俊明先生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吴劲松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生,研究生学历。历任南
京信息工程大学教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长。现任北京大成(南京)
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江苏省金融法学与财税法学研究会、江苏省互联网
与信息法学研究会理事,亚威股份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劲松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劲
松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
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吴劲松先生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黎兴宝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
员。曾任江苏亚威智能系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亚威股份副总经理兼钣金激光装备
事业部总经理。现任亚威股份轮值总经理兼技术中心总经理。
  黎兴宝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
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黎兴宝先生与
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皆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黎兴宝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00股。
  童   娟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
党员。曾任亚威股份财务部财务主管、总账会计,董事会秘书。现任亚威股份副总
经理、财务负责人兼总经办主任。
  童娟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
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童娟女士与公
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皆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童娟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48,000股。
  刘俊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
员。曾任亚威股份人力资源部部长。现任亚威股份副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兼人力
资源部部长。
  刘俊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
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刘俊伟先生与
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皆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刘俊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4,000股。
  曹伟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 年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
亚威股份证券事务主管、市场管理部副部长,证券事务代表。现任亚威股份董事会
秘书兼证券合规品牌部部长。
  曹伟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
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曹伟伟先生与
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皆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曹伟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100股。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王   兵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
亚威股份法务专员。现任亚威股份证券事务代表。
  王兵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
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王兵先生与公
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皆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王兵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00股。
内审部门负责人简历:
  单宝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生,大学专科学历,中共
党员。曾任亚威股份财务物资部部长;现任亚威股份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总审计
师。
  单宝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
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单宝华先生与
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皆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单宝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5,0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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