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0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月 17 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8 月 17 日的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361 人,代表股份 74,741,289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的 36.2329%。
[1] 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放弃股东会表决权,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
[2]
包括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3] 包括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2],代表股份 62,442,37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0.270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58 人,代表股份 12,298,9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5.9622%。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中小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359 人,代表股份 12,299,0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62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3] ,代表股份 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58 人,代表股份 12,298,9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5.9622%。
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会议,为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结果
提案编
提案名称 表决分类
码 股数 股数 股数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股) (股) (股)
《关于调整回购数量、回
总表决情况 74,703,999 99.9501% 10,430 0.014% 26,860 0.0359% 0 0% 通过
购价格及回购注销 2025
分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 其中,中小股
案》 东的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74,703,699 99.9497% 10,930 0.0146% 26,660 0.0357% 0 0% 通过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增
章程>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
东的表决情况
上述议案 1、2 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唐永生律师、李心悦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会的法律意见》,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
[1] 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放弃股东会表决权,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
[2]
包括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3] 包括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1] 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放弃股东会表决权,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
[2]
包括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3] 包括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