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天阳
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阳科技”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53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新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5,620 万股,发行价格为 21.34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总额为 119,930.8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7,013.23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 112,917.57 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0
年 8 月 19 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大华验字[2020]000467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及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银恒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
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募集资金
项目投资总额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资额
(万元)
(万元)
新一代银行业 IT 解决方案建
设项目
产业链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升
级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
款项目
合计 62,068.42 62,068.42
注:“新一代银行业 IT 解决方案建设项目”、“产业链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升级项目”、“研
发中心升级项目”已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结项,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至 2023 年 4 月 14 日,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三个募投项目形成部分资金结余,共计 1,181.54 万元。公司已将本次节余募集资
金和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节余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2,917.57 万元,扣除前
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为 50,849.15 万元。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超募资金净额为 50,849.15 万元。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2020 年 9 月 24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人民币 1.5 亿元的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其中 1.3 亿元
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0.2 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2023 年 2 月 6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1.5 亿元的
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2024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1.5 亿元的
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综上所述,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四、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的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 2 亿元)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
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目前,公司在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的有效期间
内,未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因此,不存在需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户的情形。
五、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闲置超募资金
余额 7,489.48 万元人民币(截至 2026 年 8 月 11 日,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实际金
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
经营活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归还
至超募资金专户。
(二)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缓
解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加快公司发展速度。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可最多为公司减少潜在利息支出约人民币 224.68 万元(按贷款
市场报价利率(LPR)1 年期 3%计算),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
费用,提升了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
(三)关于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其他说明
金专户;
进行,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存在需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形;
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将闲置超募资金用于
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的情形。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7,489.48 万元人民
币(截至 2026 年 8 月 11 日,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
余额为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补充
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超
募资金专户。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
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
划相抵触,可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超
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 薛羽 周琢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