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54/900934 证券简称:锦江酒店/锦江B股 公告编号:2026-038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2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6 年 8 月 17 日以通
讯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
表决董事 9 名。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转让锦江食品全部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关于转让锦江食品全部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6-039 号。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因上海锦江城市服务有限公司由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锦江国际集团”)100%持股,该等交易属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在锦江国际集团任职的本公司 3 名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详见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2026-040 号。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关于更换公司秘书的议案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公司秘书及委任公司
授权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胡暋女士及余咏诗女士为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其中
余咏诗女士为香港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 622 章)第 16 部下代表公司在香港接收
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的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以下简称“代理人”)。现按照香港公
司治理公会指引的建议,鉴于余咏诗女士的任职公司数量已超过最高任职数量,为
响应香港联交所要求和保护公司利益,同意余咏诗女士不再担任本公司联席公司
秘书及代理人,聘任冯羡婷女士为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及代理人,任期自公司聆讯
之日起生效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同意授权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
次联席公司秘书的聘任、解除及更换事宜。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