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首次授予日)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
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首次授予日)进行了核查,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骨干人员及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符合《管理办法》及《深
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
条件。
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确定为 2026 年 8 月 14 日,并同意以 26 元/股的授予价
格向 39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130.70 万股限制性股票。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