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02 证券简称:华峰铝业 公告编号:2026-034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获取投资收益
交易目的 套期保值(合约类别:□商品;外汇;□其他: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本次新增额度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与前
交易期限 次额度统一到期,至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届满之日止,额度可在期限内滚动使用
外汇业务交 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业
易品种 务及上述产品的组合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 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
上限(单位:万元) 币(或等值外币)
新增后合计不超过
交易金额 400,000万元人民币(或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 等值外币),其中本次
价值(单位:万元) 新增额度不超过
等值外币)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借贷资金 □其他___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将遵循合法、审慎、安全、
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将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
础。但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仍会存在市场风险、履约风险、流动性风险、内
部控制风险、客户违约风险和法律风险等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5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业务的议案》,并经 2026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同
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
不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额度有效期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13)。
结合公司当前海外业务发展现状及汇率市场波动情况,原额度已无法充分覆
盖业务需求。本次新增额度旨在通过与实际跨境业务需求相匹配的外汇衍生品交
易,对冲美元、欧元等结算货币的汇率波动风险,实现风险敞口与套期工具的经
济对冲关系,减少汇兑损失,增强财务稳健性,不涉及任何投机或套利行为,不
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二)交易金额
本次新增外汇衍生品交易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额度。新增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在任一时点所持有
的最高合约价值(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 40 亿元人
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主要占
用银行授信额度操作,如涉及交易保证金,相关保证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
(或等值外币),由公司根据业务需要统筹安排,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
期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及上述产品的组合,涉及的币种为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
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欧元等。交易场所为境内的场内或场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
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
本次新增额度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与前次额度统一到期,
至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届满之日止,额度可在期限内滚动
使用。
二、审议程序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外汇衍生品
交易业务额度的议案》,同意本次额度新增事项。
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议
案》,同意本次额度新增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根据业务实际需求审批外
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申请及办理具体操作事宜。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亦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原
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风
险:
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
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金融衍生品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机制不完
善而造成风险。
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影响公司现金流
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操作的外汇衍生品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
完全匹配。
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
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操作
原则、审批权限、部门设置与人员配备、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
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及信息隔离措施等作了明确规定,管控交易风险。
投机行为。
降低法律风险发生概率。
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期和金额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理采用远期结售汇业务、
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及上述产品的组合来锁定公司敞口的公允价值和出
口收入等。
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
配实际操作需要。
品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计划制订、资金筹集、日常管理(包括提请审批、实际操作、资金使用情况及收
益情况统计等工作);采购及销售等相关部门负责提供与未来收付汇相关的基础
业务信息和交易背景资料;董秘办负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信息披露工作;内部
审计部门对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负责
审查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收益情况
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本次新增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旨在对冲汇率波动风险,符合公司业务发展
需求,不会对主营业务及资金正常周转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
易业务不存在任何投机和套利交易行为,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
务正常开展造成影响。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审
慎开展该类业务。
套期保值业务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
□是 否
计》适用条件
拟采取套期会计进行确认和计量 □是 否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
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的
公允价值予以计量与确认,并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在定期报告资产负
债表和利润表的相关科目中。
若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将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