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88 证券简称:大恒科技 编号:临 2026-031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中石光芯(石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光芯”或“标
的公司”)
? 投资金额:人民币 11,050 万元
?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批准。
? 风险提示:1、本次投资参股中石光芯,一方面,公司将依托现有工业机
器视觉的技术积累,为其产线提供自动化赋能,另一方面,将凭借中石光芯在光
通领域的研发积累和芯片制造能力,为公司战略切入光芯片领域提供坚实的落地
支撑,推动光机电一体化业务产品品类的延伸,构建更具竞争力的产业生态。
但投资标的所处行业面临技术迭代快、下游客户认证周期长、技术路线变更、
量产良率爬坡缓慢等风险,本次投资的预期效益存在不确定性。
市场拓展进度、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等多重因素影响,经营业绩存在不确定性,可
能出现业绩不达预期的风险。
资完成后公司仅参股标的公司 5%股权,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不会对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
情形。
东优先购买权征询、相关审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多项法定程序,本次交易能否顺
利履行、最终完成交割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跃岭股份”)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11,050 万
元受让跃岭股份所持有的中石光芯 5%的股权。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中
石光芯 5%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人民币 12,061,823 元。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口、技术进出口。
东为深圳杰思金材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冠然。截至 2026 年 6 月 29 日
跃岭股份前十大股东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26,382.02 135,448.72
负债总额 26,663.03 37,805.93
净资产 99,718.99 97,642.79
项目 2025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66,805.47 12,307.63
净利润 1,455.28 -540.29
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方平台进行查询,
跃岭股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被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的情形。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6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7,007.91 74,760.44
负债总额 31,796.48 44,904.62
净资产 35,211.43 29,855.81
项目 2025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6 年 1-6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2,454.09 18,308.00
净利润 -17,584.44 -5,355.81
(三)投资前后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本次投资前 本次投资后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万元) (%) (万元) (%)
石狮光谷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黄石市国鑫新动力产业投
伙)
上海君联晟灏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复星惟
(有限合伙)
福州恒力启富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平潭建发捌号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电科(南京)产业投资
伙)
石狮市狮城资本运营有限
公司
北京君联晟源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西安君联海盈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容仕创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共青城瑞麟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
司
青岛图灵安荣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微科
(有限合伙)
青岛高信鸿图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西博陆号新技术创
伙)
盐城国泰君安致远一号股
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复智天成(平潭)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肥华悦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厦门建发新兴产业股权投
伙)
泉州市晟联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厦门匹克创芯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泉州市知识产权运营股权
伙)
福州欣芯向荣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福州市鼓楼区兴瑞通一号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福州汇银海富七号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
龙岩汇银龙津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安徽金牛时代企业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
合计 24,123.6463 100.00 24,123.6463 100.00
注:本公告各表格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尾差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四)权属情况
本次投资标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不存在
涉及诉讼、仲裁、查封、冻结等任何可能影响交易标的权利完整性的情形。
(五)失信说明
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方平台进行查询,
中石光芯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被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的情形。
(六)其他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法》及中石光芯章程相关规定,跃岭股份对外转让标的公司股权,
中石光芯其他股东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取
得相关股东出具的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回复。后续如中石光芯其他股东在法定
及章程约定期限内主张并行使优先购买权,本次拟转让标的股权将由该等股东在
同等交易条件下优先受让。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受让方(乙方):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转让方(甲方):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3)标的公司:中石光芯(石狮)有限公司
本次股权转让标的为中石光芯 5%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人民币 12,061,823
元),股权转让价款总计为人民币 110,500,000 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壹仟零伍拾
万元整)。双方确认,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价款(即 110,500,000 元)为固定价
格,不因标的公司从本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至本次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期间
内的经营状况、资产变化等因素而调整,但本协议另有约定或双方另行书面同意
的除外。
本次股权转让价款采取现金分期支付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期:本协议生效且本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满足后 3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
甲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50%,即 55,250,000 元(大写:人民币伍仟伍佰贰拾伍
万元整),其中,乙方此前依据双方签署的《投资框架协议》已向甲方支付的意
向金人民币 5,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伍佰万元整)自动全额冲抵本笔首期转
让价款,冲抵后乙方当期实际另行支付金额为人民币 50,250,000 元(大写:人民
币伍仟零贰拾伍万元整)。
第二期:标的公司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变更登记申请 3 个工作日内,乙
方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30%,即人民币 33,150,000 元(大写:人民币叁仟
叁佰壹拾伍万元整)。
第三期:标的公司完成本次股权工商变更登记、乙方被登记为标的公司股东
且被载入股东名册之日起(以前述事项中完成时间最后的日期作为起算日)3 个
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20%,即人民币 22,100,000 元(大
写:人民币贰仟贰佰壹拾万元整)。
除非乙方作出书面豁免,乙方履行股权转让款的付款义务分别以下列先决条
件已全部得到满足为前提:
(1)陈述与保证真实:截至缴付股权转让款之日,甲方在本协议中作出的
每一项陈述和保证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重大遗漏或
误导性陈述。
(2)内部决策程序:本次股权转让已取得甲方与标的公司所有必要的内部
批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董事会决议、标的公司股东会决议,且该等决议内容符
合本协议约定。
(3)标的公司其他股东已就本次股权转让放弃优先购买权,前述放弃优先
购买权的书面复印件应在乙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前交付乙方留存,否则乙方有权
不予支付任何股权转让价款。
(4)标的公司不存在任何可能限制、禁止或延误本次交易,或对标的公司
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政府禁令、诉讼、仲裁或调查,前述“重大不利影响”指
单笔金额超过 100 万元的处罚、索赔、经营限制、资质撤销等情形;对于本协议
生效前已存在且甲方或标的公司已向乙方如实且完整披露的处罚、索赔、经营限
制、资质撤销等情形,不视为本项所述的重大不利影响,乙方不得以此作为拒绝
履行付款义务或主张甲方违约的依据。
(5)截至缴付股权转让款之日,不存在或没有发生对标的公司的资产、技
术、盈利前景和正常经营已产生或经合理预见可能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
事实、条件、变化或其它情况;
(6)截至缴付股权转让款之日,标的公司的财务结构及状态未产生任何对
标的公司有重大不利影响的变化。
如上述先决条件未能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180 日内全部满足,乙方有权书面
通知甲方、标的公司终止本协议;若因甲方故意或重大过失隐瞒信息、未及时办
理内部流程、未及时向标的公司其他股东发送通知其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函件等甲
方过错导致条件无法达成的,甲方除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将乙方
已支付的款项全额退还乙方(并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
场报价利率 LPR 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外,还应赔偿乙方全部损失(包括律师费、
审计费、尽调费、差旅费等);若因不可归责于甲方、乙方的客观原因导致条件
不满足,则甲方无息退款,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共同配合标的公司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双方同步推进工商变更流程,甲方不得以未收到全款为由拒
绝配合变更;甲方应于乙方支付首期款后 10 个工作日内启动变更程序,并在前
述首期款支付后 90 日内完成以下全部交割事项(甲方不得以标的公司责任、义
务为由拒绝履行前述交割义务,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①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本次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申请,将乙方登记为持
有标的公司 5%股权的股东;
②修改标的公司章程,将乙方记载于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中;
③完成其他与本次股权转让相关的必要手续。
(2)交割确认:本次股权转让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乙方载入股东名册作
为交割完成确认标准。股权工商变更完成之日,标的股权对应的股东权利和义务
同步转移至乙方。
(1)如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办理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每逾期一
日,应按乙方已支付款项的 0.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30 日的,乙方
可以直接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且甲方还应依照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总价
款的 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实际损失的,甲方还应
补足差额。若因不可归责于甲方的客观原因导致工商变更登记逾期,不视为甲方
违约。
(2)如甲方违反声明与保证或存在其他违约行为,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
全部损失,并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及要求甲方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款
并按同期 LPR 支付资金占用利息。
(3)如甲方所持标的股权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质押、冻结、
查封、权属争议、代持等),导致乙方无法取得完整股东权利的,乙方有权解除
本协议,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1)如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款,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欠
付金额的 0.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30 日的,乙方迟延支付全部或部
分价款超过 30 日的,甲方可以直接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在此情形下,乙
方还应依照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总价款的 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可从
乙方已支付的款项中进行相应抵扣,剩余价款甲方如数退还;若因不可归责于乙
方的客观原因导致付款逾期,不视为乙方违约。
(2)若乙方对本合同项下约定的三期价款支付义务存在迟延履行或拒绝履
行的情形,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
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差旅费、
资金占用利息等)。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参股中石光芯,一方面,公司将依托现有工业机器视觉的技术积累,
为其产线提供自动化赋能,另一方面,将凭借中石光芯在光通领域的研发积累和
芯片制造能力,为公司战略切入光芯片领域提供坚实的落地支撑,推动光机电一
体化业务产品品类的延伸,构建更具竞争力的产业生态。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全部为自有资金,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
母公司净资产的 5.70%,投资完成后公司仅参股标的公司 5%股权,不纳入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更、量产良率爬坡缓慢等风险,本次投资的预期效益存在不确定性。
市场拓展进度、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等多重因素影响,经营业绩存在不确定性,可
能出现业绩不达预期的风险。
东优先购买权征询、相关审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多项法定程序,本次交易能否顺
利履行、最终完成交割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根据投资事项的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