颀中科技: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8-15 00:4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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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52      证券简称:颀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3
债券代码:118059      债券简称:颀中转债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7,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公司已取得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提供的《贷款承诺函》,具体贷款事
宜将以双方最终签署的贷款合同为准;
● 回购股份用途:员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5.87 元/股(含税),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杨宗铭先生、职工董事
兼高级管理人员余成强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拟在 2026 年 8 月 4 日至 2026 年 11
月 3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
过 449,966 股、80,0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告编号:2026-063)。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控股股东合肥
颀中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Chipmore Holding Company Limited、
合肥芯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
月暂无减持公司股票计划,上述主体承诺若后续拟实施股票减持计划,将按相关
规定执行并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公司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
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情况、外部客观情况等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
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
方案的风险;
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积极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
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公司总经理杨宗铭先生于 2026 年 8 月 12 日向董事会提议使用自有资
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公司总经理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69)。
  (二)2026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
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75)。
  (三)根据《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
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同意,无需提交股东会。
  上述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8/15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6/8/14~2027/8/13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6/8/12,由总经理杨宗铭先生提议
 预计回购金额         7,500万元~15,000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其他: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25.87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289.91万股~579.82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24%~0.49%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证券账户号码       B887418562;B887421604
 注:因“颀中转债”处于转股期,为方便计算,除特殊说明外本公告中涉及的
 公司总股本数均为 2026 年 8 月 13 日收盘时公司总股本数 1,189,571,873 股为
 准。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
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充分激发员工积极性,持续建立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并增
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有效地将股
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回购公司已经
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前述回购股票用于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
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1)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上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实施
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
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
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回购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述不得回购股份期间的
相关规定有变化的,则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应调整不得
回购的期间。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7,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
(含)。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
币 25.87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579.82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比例 0.49%;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7,5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人民币 25.87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89.91 万股,约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0.24%。
回购用途   拟 回 购 数 量 占公司总股本 拟回购资金总 回购实施期限
       (万股)          比例(%)     额(万元)
用于员工持股 289.91~579.82 0.24~0.49 7,500~15,000 自公司董事会
计划或股权激                                      审议通过回购
  励                                                            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
  期限届满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情况为准。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
  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价格进行
  相应调整。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5.87 元/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不高于
  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
  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
  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公司已取得中信银行提供的《贷款承诺
  函》,具体贷款事宜将以双方最终签署的贷款合同为准。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回购后                      回购后
               本次回购前
                                    (按回购下限计算)                (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                                   (%)         (股)          (%)
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份
其中: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
股份总数     1,189,571,873   100.00   1,189,571,873   100.00   1,189,571,873   100.00
   注:以上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
  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数据如有尾差,为
  四舍五入所致。
(九)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
    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775,401,361.93 元,流动资产 3,009,049,277.53 元,
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 15,000 万元测算,分别占上述财务数据的 1.92%、2.60%、
金,将在回购期限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
划,公司认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
影响,公司有足够的能力支付本次股份回购价款。
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
重大影响。
益和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紧密结合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促进公
司可持续发展。
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 上市公司董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
    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
    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
    持计划
理人员余成强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周小青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张玲玲女士、高级
管理人员朱晓玲女士作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
象分别获得归属 33 万股、21 万股、18 万股、18 万股、12 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公告(回购股份)》(公告编号:2026-064)、《合肥颀中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结果暨股票上市公告(定向发行股份)》(公告编号:2026-065)。
   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杨宗铭先生、职工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余成强先生
因个人资金需求,拟在 2026 年 8 月 4 日至 2026 年 11 月 3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449,966 股、80,000 股,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
号:2026-063)。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
控制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通过二级市场买卖公司股票
的行为,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在回购期间暂不存在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将按相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 上市公司向董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回购提议人、
     持股 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
     体情况
   公司回购提议人、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杨宗铭先生、职工董事兼高级管理人
员余成强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拟在 2026 年 8 月 4 日至 2026 年 11 月 3 日期间通
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449,966 股、
(www.sse.com.cn)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63)。
   经公司发函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控股股东合肥颀中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Chipmore Holding
Company Limited、合肥芯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
月暂无减持公司股票计划,并承诺若后续拟实施股票减持计划,将按相关规定执
行并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 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
   提议人杨宗铭先生系公司总经理,其于 2026 年 8 月 12 日向公司董事会提议
回购股份,并承诺在审议本次股份回购事项的董事会上将投赞成票。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
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总经理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
编号:2026-069)。
(十三)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提议人、提议时间、提议理由、提议人在提议前
    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
    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杨宗铭先生系公司总经理,其于 2026 年 8 月 12 日向公司董事会提议
回购股份,提议回购的原因和目的: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
念,充分激发员工积极性,持续建立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并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
投资信心,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
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提议使用公司自有
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经发行的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前述回购股票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员工
持股计划。
  提议人在回购期间有减持股份计划,杨宗铭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拟在 2026
年 8 月 4 日至 2026 年 11 月 3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449,966 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合计
不超过 0.0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63)。
  除上述减持计划外,杨宗铭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其他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
实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杨宗铭先
生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
突,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十四)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
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结果公告日后
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公
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本次回购的股份应当在发布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日后
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五) 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
情况。若公司回购股份未来拟进行注销,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
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六)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
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
于:
购股份金额达到下限时,决定是否终止本次回购;
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
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
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
变更登记等事宜(若涉及);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
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
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 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公司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
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情况、外部客观情况等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
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
方案的风险。
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积极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
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其他事项说明
  (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专用账户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          证券账户号码            资金来源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 B887418562           自有资金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B887421604        专项贷款资金
  (二)后续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根据回购
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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