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717 证券简称:瑞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8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2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燃气调压设备生
产扩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燃气调压设备生产扩建项目”已建设完毕,公司结合实际生产经营情
况,对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和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的《关于同意河北瑞星燃
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1121 号),瑞星股份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2,868.00 万股,发
行价格为每股 5.07 元。截至 2023 年 6 月 21 日,募集资金总额 145,407,600.00
元,扣除承销费 12,940,000.00 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32,467,600.00
元,已由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存入公司开立在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枣强支行的账户。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大
华验字[2023]000357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经就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已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期末余额
中国银行枣强支行 100314355948 5,674,637.69
中国银行枣强支行 100854441626 9,803,565.00
工商银行大邑晋原支行 4402042829100118945 4,579,508.15
工商银行大邑晋原支行 4402042829100118821 338,309.57
合计 - 20,396,020.41
注: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尚有 3,000.00 万元临时补流资金存放于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枣强支行 100510662206 账户,该账户系公司为补充流动资金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仅用于日常经营活动支付。
(三)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进度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进度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原项目达到
序 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募集 投入进
实施主体 预计可使用
号 用途 计划投资总额 资金金额 度(%)
状态日期
燃气调压
扩建项目
合
- - 120,434,920.68 71,308,759.95 - -
计
二、 拟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拟对“燃气调压设备生产扩建项目”进行结项,截至 2026 年 1 月本项
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此项目资金使用
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利息收入(扣
序 募集资金计划投 已投入募集资
募集资金用途 除手续费支 节余金额
号 资总额(调整后) 金金额
出)
利息收入(扣
序 募集资金计划投 已投入募集资
募集资金用途 除手续费支 节余金额
号 资总额(调整后) 金金额
出)
燃气调压设备
生产扩建项目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募集资金节余主要系燃气调压设备生产扩建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支出
调整所致。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根据项目规划并结合实际情况,
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开展扩建项目建设,目前该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
(三)节余募集资金后续使用计划及影响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燃气调压设备生产扩建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
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
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使
用。后续公司将及时完成节余募集资金的划转,并于转出后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
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燃气调压设备生产扩建项目”结项以及将节余资金永久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是公司根据项目规划及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审议程序和意见
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以及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燃气调压设备生产扩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燃气调压设备生产
扩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6,012,947.26 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节余募
集资金金额以划转资金日的银行结算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
司(含全资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使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瑞星股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审计委员
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保荐机构对前述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一)《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
会议决议》
;
(四)《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