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06 证券简称:斯迪克 公告编号:2026-072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向越南子公司增资暨实施公
司存续分立的议案》,同意公司以50万美元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SIDIKE VIET
NAM NEW MATERIAL CO., LTD.(以下简称“越南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
越南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193.0500万美元增加至242.9098万美元。本次增资完成
后,公司将对越南公司实施存续分立:分立完成后越南公司主体持续存续,并派
生设立一家全新企业(以下简称“新设公司”)。其中,新设公司将专项承接越南
公司新能源业务对应的资产与负债(具体范围以最终分立方案为准),实现新能
源业务专业化独立运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
资、存续分立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
次增资、存续分立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存续
分立的相关手续。
一、越南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SIDIKE VIET NAM NEW MATERIAL CO., LTD.
(二)企业代码/税号:2301236122
(三)成立日期:2023年3月13日
(四)法定代表人:汪俊
(五)注册资本:1,930,500美元
(六)注册地址:越南北宁省三江乡安峰二-C工业园CN4-1地块C2厂房。
(七)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胶粘带制品、光学胶、石墨,离型纸、离型膜
等产品
(八)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九)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8,795,260.32 50,295,531.47
负债总额 43,962,779.56 44,066,594.35
净资产 4,832,480.76 6,228,937.12
项目 2026 年 1-3 月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 7,142,415.82 33,271,720.84
净利润 -1,228,962.73 -4,473,307.69
注:以上指标中,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度的数据已经审计,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2026 年 1-3 月的数据未经审计。
二、本次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增资前 增资后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美 出资比例 出资金额(美 出资比例
元) (%) 元) (%)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三、分立方案
(一)分立方式:本次分立采用存续分立的形式,分立完成后,越南公司继
续存续,另派生新设一家公司,新设公司名称:BAIYAN (VIETNAM) NEW MATERIALS
CO., LTD.(暂定名,最终以越南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二)分立前后各公司的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美元) 出资比例(%)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出资金额(万 出资比例
公司名称 股东名称
美元) (%)
SIDIKE VIET NAM NEW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
MATERIAL COMPANY LIMITED 有限公司
BAIYAN (VIETNAM) NEW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
MATERIALS COMPANY 50.0000 100
有限公司
LIMITED
注:各公司的注册资本将根据后续分立方案最终确认。
(三)业务分割情况
分立前,越南公司主营生产、销售胶粘带制品、光学胶、石墨,离型纸、离
型膜等产品。分立后,越南公司承接除新能源相关的所有经营业务,新设公司承
接新能源业务。
(四)资产及负债分割情况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分立基准日,办理相关手续,对资产、负债进行
账务处理,确定分立后越南公司与新设公司具体的资产负债情况。
(五)债权债务分割情况
分立后各公司将根据分立清单分别确定各自的资产和负债承接。根据越南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越南公司与新设公司应就越南公司尚未清偿的债务、劳动合同
及其他财产义务(如有)承担连带责任,但越南公司、新设公司与债权人、客户
或者越南公司员工依据法律规定另有约定的除外。
(六)人员安置
分立前的员工由分立后的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各自的业务
范围进行分配安排,不会因公司分立而损害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本次增资、分立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事项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本次增资完成后,
将显著提高越南公司的资本实力,有利于增强越南公司的项目建设能力和运营能
力,进一步提高公司及子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增资对象为公司子公司,整
体投资风险可控。
本次分立派生的新设公司拟选址越南太原省落地经营。太原省地处河内首都
圈核心腹地,公路物流通达性优越,可兼顾高端原料空运、成品海运出口双重物
流需求;同时当地高新产业集聚、产业配套完善,劳动力资源充足,营商扶持政
策优势突出,适配新能源材料业务规模化、专业化运营需求。
本次存续分立能够优化集团整体资源布局,拆分业务板块实现精细化管理,
显著提升分立后两家主体的资产运营效率;分拆后各企业聚焦自身核心赛道,可
深度对接上下游产业链合作伙伴,强化产业协同效应,高度契合公司中长期全球
化发展战略。存续分立完成后,原越南公司主体持续存续,统筹运营除新能源业
务外全部存量经营业务;新设公司专项承接新能源相关资产与业务,实现新能源
业务独立、专业化运营。
本次增资、存续分立完成后,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化,不改变公
司的资产,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受宏观经济形势、市场需求、行业竞争格局、行政审批等因素的影响,尚存
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推进本次增资、存续分立的相关工作,
并积极采取有效对策防范和控制相关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