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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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6 年 8 月 12 日(星期三)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于 2026 年 8 月 12 日通过电话和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各位委员,经全体委员一致
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本次会议应出席委员 3 人,实际出席委员 3 人。
会议由召集人独立董事马卫东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委员认真审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会议形
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第五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知时限的
议案》
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于 2026 年 8 月 12 日召开第五
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员工跟投管理办法>的议案》
全体参会委员一致认为,《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跟投管
理办法》制定依据充分、内容完善、程序合规、切实可行,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及
人才激励管理需要。同意《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跟投管理办
法》,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6 年 7 月 27 日全部实施完毕,本次权
益分派以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 451,078,532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5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
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派息等权益分
派事项的,需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同时,本次调整
事项已取得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事项。
经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委员吴江先生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
避表决,其他非关联委员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
获授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 6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而不具备本激励计划所规定
的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 100%的限制性股票,共计作废 34,339
股;根据公司经审计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第五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四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归属比例为 0%,
故将对因 2025 年公司层面业绩不达标不能归属的 100%的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
共计作废 830,687 股。
综上所述,本次合计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865,026 股。
经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员吴江先生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
避表决,其他非关联委员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6 年 7 月 27 日全部实施完毕,本次权
益分派以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 451,078,532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5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
根据《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
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派息等权益分
派事项的,需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同时,本次调整
事项已取得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事项。
经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
获授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 10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而不具备本激励计划所规
定的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 100%的限制性股票,共计作废
司层面业绩考核的归属比例为 0%,故将对因 2025 年公司层面业绩不达标不能归
属的 100%的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共计作废 858,90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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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本次合计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106,659 股。
经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以下无正文)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六次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委员:
马卫东 尹维达 吴江
时间:2026 年 8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