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辰光: 关于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8-15 00:3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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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 0 5 7 0     证券简称:太辰光         公告编号:2 0 2 6 -0 2 2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
为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 创 业 板上市公 司 规范运作 》 等法律法 规和规 范性文件 及《 公司章程 》的有
关规定,公司进行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公 司 于 2026 年 8 月 13 日召 开了 2026 年第一 次职工 代表大会,经 与会职
工 代 表审 议 ,同意 选举 耿鹏 先 生为公司第 六届董事 会职工 代表董 事(简 历详见
附件)。耿鹏先生将与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 产生的第六届董事会非职
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特此公告。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耿鹏先生,198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机电)专业工学学士,现就读于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MBA。2004 年至 2013 年
分别于富士康科技集团、华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任职;2013
年 9 月起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生产部经理,孙公司赛特通信有限
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耿鹏先生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29,133 股,与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及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
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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