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97 证券简称:富乐德 公告编号:2026-062
债券代码:124025 债券简称:富乐定转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
已届满,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换届选举的基本情况
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由6名成员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含职工
董事1名),独立董事2名,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经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并征得各候选人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贺贤汉、
程向阳、王哲等3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同意提
名方芳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
任公司及共青城兴橙东樱半导体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述股东合计
持股超过1%)联合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拟选举颜恩点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颜恩点为会计专业人士。1 名职工代表董事将由公司通过职
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不参与本次股东会表决,该名职工代表董事选举产生
后,届时将与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5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上述
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
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二)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
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
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为确保董事会的正
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职责和
义务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
展中均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
感谢!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二)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贺贤汉先生,195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财经
大学本科学位,日本早稻田大学房地产专业硕士、日本大学经济学专业硕士,高
级经济师,上海财经大学校董。1992 年 9 月至今,历任杭州大和热磁电子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1993 年 4 月至今,历任日本磁性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经营企划室主查、取缔役、常务取缔役、取缔役副社长、代表
取缔役社长;1995 年 5 月至今,任上海申和热磁电子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上
海申和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2011 年 4 月至今,任宁夏
富乐德石英材料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宁夏盾源聚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2013 年 1 月至今,任杭州博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 年 3
月至今,任江苏富乐德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江苏富乐华半导体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 年 12 月至今,任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长。
贺贤汉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371,000 股,目前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
属子公司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 3.2.3 条所列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
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程向阳先生,1968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有日本境外永久居留权,
毕业于日本横滨市立大学经营管理专业,本科学历。2003 年 4 月至今,历任上
海申和热磁电子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上海申和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助理、
经营管理部部长、副总经理;2019 年 5 月至今,任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
程向阳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目前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任
职,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列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
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王哲先生,1968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机械及自动化专业,本科学历。2011 年 6 月至今,任富乐德
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 年 6 月至今,任四川富乐德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 年 12 月至今,任富乐德科技发展(大连)有限公司总经
理;2017 年 12 月至今,任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至今,任广州富乐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兼经理。
王哲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168,0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
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列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
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颜恩点,1988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
海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2017 年 08 月至今,任上海大学讲
师、副教授、会计学教学主任,2024 年 2 月至今,任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颜恩点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
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列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
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方芳,1963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
海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1985.7-至今,任上海财经大学教师、上海财经
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党委书记、上海财经大学财税投资学院下属投
资发展研究院院长、金融硕士(首席投资官)教育项目中心主任。
方芳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
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列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
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