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2 证券简称:海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6-073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加全资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保障融资租赁业务有序推进,公司拟
追加担保额度为融资金额 0.57 亿美元及对应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为
全资子公司大西宁海运有限公司、大兰州海运有限公司向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
公司全资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11日和2026年6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
会议和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与租赁公司开展船舶融资租赁
及经营性租赁业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子公司将分别与国银金融租赁股份
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及经营性
租赁业务,由公司为泰州口岸船舶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不
超过2.84亿美元,并由泰州口岸船舶有限公司董事长戚文川及董事、总经理张涛
提供反担保;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大西宁海运有限公司100%股权、大兰州海运
有限公司100%股权向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质押,用于为本次融资租
赁业务提供担保;此外,上述融资租赁及经营性租赁业务将由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大西宁海运有限公司、大兰州海运有限公司、大拉萨海运有限公司、大太原海运
有限公司、大澳门海运有限公司、大银川海运有限公司、大昆明海运有限公司提
供连带责任担保,合计担保金额为固定租金不超过1.39亿美元,浮动租金与指数
挂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
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租赁公司开展船舶融资租赁及经营性租赁业务并
提供担保的公告》和2026年6月30日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保障融资租赁业务有序推进,公司拟追加
担保额度为融资金额0.57亿美元及对应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为全资子
公司大西宁海运有限公司、大兰州海运有限公司向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全
资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关于追加全资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担保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本次担保相关合同尚未签署,最终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员代表公司签署具体的
合同等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名称 大西宁海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
□控股子公司
及上市公司持
□参股公司
股情况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
公司全资子公司海通国际船务有限公司持有 100.00%股权
股比例
成立时间 2025 年 8 月 12 日
ROOM B3, 19/F, TUNG LEE COMMERCIAL BUILDING, 91-97
注册地
JERVOIS STREET, SHEUNG WAN, HONG KONG
注册资本 100,000 港元
公司类型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干散货运输
项目 /2026 年 1-6 月(未 /2025 年度(经审
经审计) 计)
资产总额 2,767.27 8.38
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 负债总额 2,759.49 -
资产净额 7.78 8.38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0.35 -0.58
被担保人名称 大兰州海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
□控股子公司
及上市公司持
□参股公司
股情况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
公司全资子公司海通国际船务有限公司持有 100.00%股权
股比例
成立时间 2025 年 8 月 12 日
ROOM B3, 19/F, TUNG LEE COMMERCIAL BUILDING, 91-97
注册地
JERVOIS STREET, SHEUNG WAN, HONG KONG
注册资本 100,000 港元
公司类型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干散货运输
项目 /2026 年 1-6 月(未 /2025 年度(经审
经审计) 计)
资产总额 2,767.27 8.38
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 负债总额 2,759.49 -
资产净额 7.78 8.38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0.35 -0.58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被担保人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拟追加担保额度为融资金额0.57亿美元及对应融资租赁合同项下
的全部债务,为全资子公司大西宁海运有限公司、大兰州海运有限公司向国银金
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交易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最终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
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员代表公司签署具体的合同等文件。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担保是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保障融资租赁业务有序推
进,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
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被担保人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交易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的经营
成果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
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行为主要是为了保障公司和子公司生产经营
活动的正常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子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
响,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整体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493,559.84万元人民
币(以2026年7月31日汇率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9.17%;
其中,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410,729.16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
例为90.85%,为其他第三方担保余额为82,830.68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比例为18.32%。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对
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