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贵州茅台 证券代码:600519 编号:临 2026-030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
会〔2025〕32 号),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
处理”、
“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
的会计处理”、
“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关
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内容进行进一
步规范及明确,本解释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会〔2026〕7 号),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
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
确。本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 年 1 月 1 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
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
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 19 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 号》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
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
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时间执行变更后的相关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财会〔2025〕32 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 号》
(财会〔2026〕
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
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