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7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6年8月2日以邮件、传真、送
达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6年8月13日在山东省
淄博市临淄区朱台镇朱台路22号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
议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参会7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
议由董事长李安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
(未经审计)确认,2026 年半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207,822,156.71
元,支付 2025 年度股利合计人民币 95,210,378.50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
润 为 人 民 币 591,248,521.26 元 。 合 并 后 期 末 公 司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人 民 币
告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591,248,521.26 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为
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6 年 6 月 30 日的总股本 560,061,05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共计人民币
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
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董事会认为:公司综合考虑了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
安排以及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的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给予了广
大投资者良好的投资回报。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在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授权董事会的范围内,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