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2 证券简称:西典新能 公告编号:2026-039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4 日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
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
间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中所需的部分款
项,后续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本次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7,474,190.17 元,符
合以自有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的情形,保荐机构也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
见。现就该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9 月 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西典
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2064 号),
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400,000 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9.0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215Z0004 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监管协议,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合计 89,501.84 86,966.52
三、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一)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第二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
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
置换。”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全部支出均应从募
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划转,但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存在部分需要使用自有资
金方式预先支付募投项目款项,且后续再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形,主要原因如
下:
本次募投项目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包括场地设施建设投入、研发课
题投入,涉及研发课题人员的工资、奖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费用支出以
及研发材料费用等零星支出。公司已与银行机构签订代发协议,由银行机构进行代
发,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
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同时考虑到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均由公
司账户统一划转,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在操作上存在不便,需以自有资金先行垫
付。
综上,为确保募投项目款项及时支付,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先以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定期
统计以自有资金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金额,并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置换划转至
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二)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募资资金投资项目 置换金额 置换期间 置换内容
以自有资金已实际支付
房公积金等
四、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
作流程
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汇总表,经内部审批后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并定期汇
总通知保荐人。
自有资金方式支付的尚未置换的募投项目所使用的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
入公司基本户或一般账户。
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
式监督,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的商业银行应当配合保荐人的核查与问询。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
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司整体运营管理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股
东利益。该事项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本议案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
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有合理原因,针对该事项公司已制定
了具体操作流程,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人对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