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97 证券简称:继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7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下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通知》(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没有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
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
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
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
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规定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
“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
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自 2026 年 6 月 4 日起施行,2026 年 1 月 1 日
至《准则解释第 20 号》施行日新增的相关业务应当进行调整。
根据上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
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9 号》及《准
则解释第 20 号》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
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
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日期
公司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9 号》相关规
定,自 2026 年 6 月 4 日起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20 号》相关规定。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变更后
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没有影响。
特此公告。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