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3 证券简称:昊志机电 公告编号:2026-052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汤秀清先生召集,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
免通知期限要求,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8 月 14 日以邮件、短信、专人送达、电话
等方式发出。
(二)本次董事会于 2026 年 8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通讯的方式
进行表决。
(三)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汤秀清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
席董事 9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及《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
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资金结构,有效盘活闲置自有资金,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在不影
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主营业务投入及保障资金安全性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
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
及决议有效期内,理财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决议有效期内任一时点存续交易金
额(含理财收益再投入部分)均不得超过本次核定投资额度。
本次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自有资金仅可投
资于银行、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持牌正规金融机构发行及代销
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强、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具体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大额
存单、银行结构性存款、券商收益凭证、国债、央行票据、货币市场基金及上述
金融机构发行及代销的其他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本次理财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与有效期
内行使理财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统筹负责理财产
品遴选、申购赎回、台账管理等具体办理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关
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独立董事所发表意见的具体内
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进一步建立健全公
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
的情况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
划。本次回购股份资金不低于10,000万元且不超过15,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
超过120元/股,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在回购价格不超
过120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15,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
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上述授权事宜的授权
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
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现金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理财行为,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定《现金理财管理
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