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6-043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衡阳桑德凯天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65%股权的进展
暨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参与竞拍衡阳桑德凯天再生资源
科技有限公司65%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参与衡阳桑德凯天再生资源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衡阳桑德”)65%股权的网络司法拍卖活动。
衡阳桑德65%股权由山东淄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淄建”)以最高价
胜出,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为5,531.57万元。
于收购衡阳桑德凯天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65%股权的议案》。经与山东淄建友
好协商,公司将通过下属公司山高十方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高
十方”)向山东淄建购买衡阳桑德65%股权,对应股权价格为5,000万元。同日,
公司与交易对手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3日、2026年5月30日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披露的《关于参与竞拍衡阳桑德凯天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65%股权的公告》
《关
于收购衡阳桑德凯天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65%股权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湖南省衡阳县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等文件,持有
衡阳桑德35%股权的股东航天凯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凯天”)
就股东优先购买权提起诉讼,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航天凯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山东淄建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二:山高十方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人:衡阳桑德凯天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二)诉讼机构名称及所在地
诉讼机构:湖南省衡阳县人民法院
诉讼所在地:湖南省衡阳县
二、诉讼的案件事实、理由及请求的内容
(一)原告诉讼请求
一与被告二拟签署股权转让文件中,设置的“目标公司向被告一借入专项款项清
偿启迪环境债务、被告二为该笔关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担保”两项附加交易条件,
不属于《公司法》规定股权转让的“同等条件”,该捆绑限制条款对原告行使股东
优先购买权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价款,即可匹配案涉股权法定同等交易条件,原告对被告一所持衡阳桑德 65%
股权享有完整、无附加义务的股东优先购买权;
(二)事实和理由
原告主张,案涉股权转让中,被告一、被告二附加的债务清偿及担保义务超
出正常股权交易范畴,不属于《公司法》规定的股权转让“同等条件”,据此原
告仅需支付 5,000 万元现金价款即可匹配法定同等交易条件、行使股东优先购买
权。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向山东淄建支付股权转让对价。鉴于案件尚未开庭,
暂时无法判断该诉讼对公司收购衡阳桑德 65%股权的具体影响。公司将依法积极
应诉,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